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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y gama君/北藝大坡道上的返家路途,難得的美麗陽光與天空。)
  

  天很藍,陽光燦爛,企圖裝下整片天空的眼,也不敵那片遼闊而失了焦:那感覺就像曾幾何時的愛情一樣。那是一種很耀眼的東西,你會因此看見些什麼,卻也會因為那道光而看不見些什麼。然而,無論如何,那失了焦的雙眼到底能發現什麼?或者說可以看見什麼?

  即使看見了,也不代表你也已經在她的眼裡。
  
  
   
  轉眼間寒假也快結束了。寫了一些小說,雖然還有兩大篇還沒敢完,卻也終於開始撿回些許畫圖的情緒。在過去一個學期裡,我曾厭惡的連筆都不太想拿起,甚至開始討厭拿筆這件事情,但前天,當我拿起原子筆開始勾勒線條,一直到完成,雖然許久停筆的筆觸有些生疏,完成的瞬間,卻還是有一股快樂的感覺——啊,是這樣?
  
  另一方面,因緣際會之下我試著臨摹了一張網友也在臨摹的圖,這大概是自國中以來我第一次重新畫漫畫人物,雖然說圖畫完時也發現自己還是畫錯了一些地方,像是五官的比例距離、大腿的前後透視差異、左手與胸部的大小……等等。嘛,因為是用原子筆畫的,所以錯了不能改,也因此線條有些混亂就是;而且這圖原本應該是15、16歲的女孩,我卻把她畫成了20、21的大姊……(眼尾的角度錯誤、五官間距錯誤)

  

  如果說以國中時的程度,恐怕連這樣的圖都畫不出來。
  今天晚上畫完麥克筆之後,再來繼續重畫這一張。
   其實我一點都不討厭畫線稿,我喜歡線的感覺,不過一旦要我上色我就會覺得自己的技術爛到必須去自盡。但夏爸是說,其實我的上色雖然不到rendering,但以草圖來說是可以的(不是說漫畫人物,是說產品繪圖),所以問題是出在生活而不是繪圖技巧。

  不得不說夏爸的判斷很準確。
  不過造成現在窘境的並非只有這一個原因。(苦笑)

  但,總算還是開始了。
  一點一點的,取回更多原本應該在生活中有著重要位置的東西。
  
  一點一點的,以攝影為理由往外跑。
  一點一點的,靠著帶回來的照片寫下一字一句。
  一點一點的,靠著一字一句創造熱情。
  一點一點的,靠著熱情取回對畫圖的熱誠。
   
  hurt, that is heart.
  會痛的,才是心。
  
  至少,感覺的到了。
  
  shadow of 2012, Feb, 7 I walked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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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德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