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ow won't speak, if you hear something,
   nothing but you're crazy, just like him.〞
                            ——夏德爾。

  
  【前言】
  位好我是夏德爾,很榮幸再次回到陽間——不是,很榮幸能回到這裡為各位服務。在逐夢的旅途裡,我們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角,也同時是他人的配角,正如許多遊戲會碰上老是解不到主線或是沒把支線解完就沒辦法解主線的窘境,我想,當我們真的能掩飾好一個「他人的配角」時,我們才會擁有成為主角的實力。
  
  所以,我在此寫下對各位寫手作品的心得與建議。
  

  
  【論序】
  次評論的作品為卡爾雷特的短篇:〈風月傳奇獨立短篇:真影武者學徒與偽影武者騙徒〉。(巴哈連結)
 
  這篇是從他的作品〈風月傳奇〉中獨立出來的短篇。根據我前往作者小屋看見的,〈風月傳奇〉系列的重點概念,個人認為是:「童話故事是存在的。透過把他人帶另一個世界體驗進童話世界,使人們相信童話故事的真實性,而當人們相信的愈多,童話故事的世界就越是安穩。」但,這是我自己去翻找出來的,在這篇〈風月傳奇獨立短篇:真影武者學徒與偽影武者騙徒〉中,關於這類的設定隻字未提——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但在此根據作者的要求,這裡將針對「流暢度與動作描寫」為主要評論內容,動作描寫的流暢度則是和動作描寫合併。
  

  
  【議題討論】流暢度
  際上,流暢度一詞在寫作時有很多種意義。一篇故事莫過於劇情、角色、動機對話敘述,這些都有流暢度的概念,也是一篇故事中非常重要的基底架構,這其中的美一項,都會影響整篇故事的「流暢度」。
  
  為了金錢與名聲,一群騙徒假扮成了影武者,用骯髒的手段欺騙挑戰者謀圖暴利,而真影武者認為這有損他們的名聲而派出了他的學徒來解決這件事情,最後真的影武者輕而易舉的屠殺了假的影武者,解決整起事件,並抱著可觀的零用錢回家。」以上大綱。
 
  這篇的角色不多,主角影武者的學徒莫雷斯‧阿爾洛法、影武者師傅夜龍一影,然後是反派的凱格利斯‧法爾洛與重劍的柯洛斯,一共四名。但嚴格來說,這是一篇莫雷斯‧阿爾洛法的獨白,因為在故事中我們只能看見他的「活躍」而已。為什麼不能只有主角活躍?又如何影響「流暢度」?這也有很多的細節藏在其中。
  
  故事裡的莫雷斯‧阿爾洛法,運用他的力量不費吹灰之力的斬殺了一百五十人,這看起來大快人心,可是,這合理嗎?他之所以要來解決這件事情,是為了維護影武者的名聲,但屠殺一百五十個弱不禁風的對手,這是否是這個影武者流派想要得到的「印象」,個人認為作者沒有思考透徹,這個影武者希望在這個世界中被如何看待?他們的信條是什麼?
  
  實際上,故事裡的雜兵死上百上千上萬,nobody fucking care,可是這些「死」的意象卻會轉嫁到角色身上,如果沒有一個「完整的信念與理由」,那麼主角不過是屠殺了這一百五十個人的殺人狂而已,而這又是作者希望讓讀者看見的主角嗎。問號。我們讀者並不介意主角是一個殺人犯或是精神病患,重點在於,這個角色在這個故事這個世界裡,他到底懷有什麼樣的糾葛,讓他犯下這些駭人聽聞的行動?作者希望透過這個角色,告訴讀者「什麼」?這才是劇情的意義所在。
  
  一個角色之所以會擁有靈魂,除了他本身的信念以外,也包含著衝擊他信念的「反派角色」。反派角色的意義並不是「壞人」這麼簡單而已,這個反派也有他的信念,且他的信念與主角的信念互相衝突,因此兩人才會成為「必須一決生死的死敵」,甚至將主角逼入絕境。然而在這篇故事中,除了我們不了解反派以外,我們甚至不了解主角,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何以言之?我問一個問題就好:「如果說凱格利斯‧法爾洛要透過詐欺決鬥來騙錢、騙名聲,那他大可不用冒著被殺掉的風險借用影武者的名號,他隨便開個賭場來詐欺也能達到相同的效果不是?」為何凱格利斯‧法爾洛膽敢冒充影武者?如果影武者是能夠一個人屠殺一百五十人,那為何他有勇氣假扮?他不怕自己被幹掉?他願意鋌而走險的動機是什麼?他幹過哪些該死的勾當?如果說影武者是個傳說中的傳聞,主角又為何要幹會讓這個消息更廣為被散播的行為?
  
  如果作者無法確立一個角色行為背後的動機,那麼這個角色就沒有意義,而當一個角色沒有任何的動機與信念,這個角色說話的方式,與作者在他登場時應該用什麼樣的風格敘述,就會變得雜亂無章,進而嚴重影響整個劇情的流暢。
 
  這篇故事在我看來的主要脈絡是「欺騙他人者必須接受制裁。」這個概念很簡單,不容易出錯,本篇也沒有出錯,可是,作者在寫這篇「外傳」時,忘記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不是所有看這篇的人,都看過本傳的〈風月傳奇〉,這導致讀者在觀賞這篇故事時,形同被扔在一張白紙上。光是這個部分,在順暢度上就打了一個大折扣。
 
  記得,既然作者說「這是一篇獨立出來的外傳」,那麼,包括世界觀等等的設定,也應該隨著每一篇獨立的作品而被完整闡述。事實上,次元袋這東西的稱呼也和整個劇情不符,這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背景世界?他的物品該有什麼樣的命名規則?這個時代存在有「次元」這個名詞嗎?這些都是作者需要注意的細節,每出現一個突兀的單字,就會變成阻撓讀者閱讀的「路障」,影響順暢度。
  
  寫獨立外傳的好處在於作者可以省去重新設定的時間,但這並不代表作者可以奢望讀者都有去看相關的所有作品。解決的方式可以在各款輕小說中得到驗證,許多輕小說的第二篇開頭都會簡短的帶過前一篇的故事內容(如我上面所濃縮的大綱),好讓讀者就算真的不從第一本開始看也能夠輕易的進入劇情,以個人淺薄的讀書經歷來說,會推薦支倉凍砂的〈夢沉抹大拉〉,有很多劇情上的細節,但在下一篇都能巧妙的解釋清楚而不影響流暢度。
  
  上面說完了劇情、角色、動機的關聯,從其中可以看到角色與對話、敘述也有很大的關係。
  
  「最近,有位自稱是『龍武士』的傢伙在紫杉鎮作威作福,這人多次對外宣稱自己是『七傳人』之中的『影武者』的傳承者,雖然我是很想親自查明真相,不過我可沒時間處理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而且這傢伙還以此名號召集了一大票流浪傭兵,據我的情報來源表示,許多對這傢伙發起挑戰的挑戰者們到要決鬥的時候就已經失蹤了,這傢伙因此不戰而勝了許多次,這傢伙據說也是名武士,你就用武士的方式去進行調查跟決鬥吧,為了不讓『影武者』的名聲因此破敗,用武士刀斬斷虛假的流言,將假冒者葬送在滿月之下吧!         給莫雷斯‧阿爾洛法」
 
  ——摘自其中段落,是主角的師傅寫來的信。看過去,確實我們能看出整個事件的動機,但這個信的意義比起劇情,不如說是「說明」。一旦你必須用說明的方式來告訴讀者,故事就會沈悶,為何不用演的呢?
  先不論演的部份,這封信本身也有欠巧思。
  師傅的文風是這樣嗎?一個影武者的信真的這麼普通嗎?為何是師傅注意到這件事情而不是主角自己探聽到?主角難道沒有這樣的實力?那為何他可以是影武者的傳人?——注意,光從一封信,我就能夠把主角的實力完全架空,讓人懷疑:這主角到底是真的很威,還是根本是作者希望他很厲害?
  
  我接著再擷取一些段落來提醒問題的所在。
  
  這時,旅店老闆走到莫雷斯身邊問道:「這還真是稀客,這時候竟然還有外地來的旅行者,請問這位小哥需要什麼?」
  說完,整個大廳的人全都靜下來了,莫雷斯漫不經心得對老板說道:「給我一份烤鹿肉套餐跟一個房間,我今晚要投宿這裡。」
  莫雷斯說完之後,才發現整個大廳裡的客人們都在盯著他,在沉默了幾秒後,紅髮男子率先打破沉默:「我說這位小哥,你來的還真不是時候呢,這間旅店都已經被本人我─『龍武士』凱格利斯‧法爾洛給包下來了,這都是因為這個稱號才能得到的優惠呢!所以,已經客滿了!」說完凱格利斯就拿起酒杯仰頭狂飲葡萄酒,當酒杯空的時候,凱格利斯砰的一聲將木制啤酒杯砸在桌上:「不過今天本大爺我心情很好,想起了這間旅店還有幾間空房間,只要你說明來意,我就考慮免費讓出一間房間給你,吃喝的費用也是我請客!如何?」語落,凱格利斯的表情突然變得嚴肅:「那麼,你是聞風而來追隨我的,還是來挑戰我的?」
  
  首先,「說完之後『才發現大廳裡的人都在看著他。」這樣的用法很模糊,到底是作者你想描述他其實少根筋?還是他根本不在意這些人?如果是後者,這段的敘述應該用「說完,莫雷斯『才反觀了盯著他的這群人。」句型、語調、文字順序、用字,這些都會影響一個角色的特質,這是作者在敘述角色時必須注意的重點。
  
  現在我來試寫這整段:
  這時,店老闆溜到了莫雷斯身旁,開口道:「請、請問客官今天來訪是——」
  「一份烤鹿肉、一間房間。」莫雷斯看也沒看一眼。
  直到老闆溜回後台,莫雷斯才反觀了盯著他的這群人。幾秒後,紅髮男子打破沉默:「這位小哥,你來的不是時候啊,這間店已經被龍武士凱格利斯‧法爾洛——也就是老子我給包下來了。所以,已經客滿啦!」尾音都還沒落下,他把木製杯子中的啤酒全倒進喉嚨,接著把杯子砸在桌上:「不過,咯,想想你個小兔崽子應該也沒住過太大的房間,老子我今天心情好,就這樣吧,今晚就賞你一個小房間,而且吃住全部老子出,怎麼樣?」他重新裝滿酒杯,抬起頭:「所以,你是想成為我的手下是吧?」
  
  透過店老闆的舉動,營造這間店被佔領的緊張氛圍,透過莫雷斯插嘴顯示他的目中無人與自傲,透過話語,構築凱格利斯‧法爾洛的意象。我相信我沒特別敘述凱格利斯‧法爾洛的外觀,大多數人腦海中應該都會有一個各自的印象。接著是動作與選詞,原本用的動詞「狂飲」其實很像是狗,這感覺不符合當下的環境,身為一個大男人,酒應該用倒的倒進喉嚨。最後,透過「所以,你是想成為我的手下是吧?」這樣反諷的話,可以顯示凱格利斯‧法爾洛信已經沒有人敢來挑戰他的自傲。
  
  我不敢說我的技術純熟,上面的也只是段落重寫,因此不一定能符合你原本想達到的感覺,但,善用選詞、語調、舉止到角色、互動等等,是確實可以用更精簡的方式,完整敘述出你要的氛圍。
 
  當你一旦想用作者的身分在故事中去解釋些什麼,一旦在故事中讓讀者察覺到作者的存在,那你的角色就死了,而你的角色一死,故事也就死了,順暢度自然會灰飛煙滅。
  

 
【議題討論】動作描寫
 
  很直白的說,動作描寫,可以參考月君的坦白者的撫慰(巴哈連結/不是坦白者的腐味),這篇作品裡很漂亮的結合了角色的思念與戰鬥,讓人知道這兩個主角彼此戰鬥的理由與原因,而當讀者知道戰鬥的理由與原因,角色的強度就值得被信任,而不會淪為架空、沒有靈魂的角色。
  
  關於戰鬥動作的描繪,重點在於節奏的快慢,節奏的快慢又取決於劇情的速度。我們可以將殺人的場景描述得很文雅,也能描寫的殘忍,但唯一一件共通點,便是「這一招佔據的時間」。時間的快慢取決於你描述的精簡程度,慢動作的場景可以大量描繪,但反之精彩的來往就必須抓到「動作的結果」,最、最重要的,是抓到你想要表現的「目的」,也就是你想透過這個動作表現角色的「什麼」。以下我直接以改寫的方式,提供你思考的新方式。
    
  當這些衝向莫雷斯的人手中的武器快要碰到他時,莫雷斯的身影突然像是幻影般消失,緊接而來的是數十道刀光,刀光劃過了這些衝向莫雷斯的武裝份子,也劃過了離他最近的群眾,幾秒之後,血花伴隨著一聲聲慘叫噴濺在月光下,被刀光劃過的人們全數噴灑出大量暗紅色的液體並悉數倒下。
 
  無數兵器瓦解莫雷斯的身影,然而數十道刀光卻緊接著瓦解這些武裝份子的錯愕,在月光下將離他最近的那群群眾一起斬下。
  
  描述的重點是「主角厲害的閃躲技巧」、「轉瞬間的反擊」、「超越一般刀劍的攻擊距離」在這裡,我用三個段落就能完成你要敘述的內容。為何我不刻意敘述鮮血?因為那不是重點。
  
  而莫雷斯仍待在原地不動,身上絲毫沒有沾到半點鮮血,還存活著的人們眼見同伴慘死,紛紛發了狂似的高舉兵器朝著莫雷斯衝去,寧靜的大街上頓時殺聲震天,但莫雷斯反而不慌不忙的上前迎擊,在閃過攻擊的同時讓對手一刀斃命,接連砍倒了不少人,而穿著武士裝的武士們也加入了攻擊的行列,在一陣刀光劍影後,這些武士們不是被莫雷斯給當場斬首就是被一劍斬殺。
  
  〉莫雷斯滴血未沾。還無法理解這片慘狀的那群人發狂似的朝他湧上,但慌亂失控的進攻根本無法觸及莫雷斯,幾步內便又砍倒了一群人。在一片腥風血雨之後,那群武士也全都躺在血泊之中,連自己的腦袋掉在哪裡也找不到。  
  
  「滴血未沾」、「失控的敵人被接二連三的砍倒」、「就連武士也敵不過他」,這三個是敘述重點。這裡值得解釋的,是為何被砍成這樣其他人還要上?確實發狂似的看起來合理,但實際上這些人為何發狂?原因要寫出來。應該是「發生超乎常理的事情,所以他們不知所措,不願意相信這是真的,所以才會發狂似的去自殺,而不是逃跑。」這樣整個段落才合理。
  
  一旦你試圖用「解釋」的方式來描寫一段動作場面,很快就會破壞節奏與美感。在快的動作節奏中,重要的是「因果的往返」——讀者只想知道角色與角色的互動;而慢的動作節奏,重視的是「動作的細節與巧思」——否則為何要慢動作審視?
  
  為何很多電影都需要武打顧問,並用上「設計」一詞?因為如果平鋪直述,動作場景根本就是劇情的累贅。
  

 
【建議
  
  個故事是可以被修的更好的,如果你不知道該從哪裡修起,個人建議,可以將重劍柯洛斯與師傅這兩個角色刪除,然後重新設計莫雷斯‧阿爾洛法與凱格利斯‧法爾洛,從家事背景開始都要寫的清楚,然後從莫雷斯‧阿爾洛法在修行途中的村莊城市裡聽到凱格利斯‧法爾洛冒充龍武士的消息開始。如果你運用的是第三人稱全知的寫法,就必須著墨於反派的行為,如果你運用的是有限制的第三人稱(讀者只看的到主角看的到的事情),那就必須要著墨在主角探聽消息這件事情上,藉著探聽消息的過程建立主角的角色形象,並在傳聞中建構反派的形象,最後以他們對決的方式來收尾,而要怎麼樣讓一個虛偽的強者與真實的強者對決的精采?個人認為,這時候就是把主角推入火坑的時候,我們可以假設主角太過從容而接二連三的掉入反派的陷阱,但主角都一一解決,最後幹掉了反派老大——這才是一個完整的劇情。
  
  注意,先求完整,再求完美。不要再寫的時候鑽研我認為你應該注意的地方,而是先照著大綱寫完後,再來修飾。
  
  所以,我會建議你重新構思這篇故事,這篇故事的修正會是使你文筆進步的大好材料!
  
 

 
 
  【結語】
 
  於你提出的部份重點在順暢與動作,其他的我就沒有多加贅述其他缺陷,關於這部作品的其餘部分,我將另外開一篇文章來探討,所以在這裡請先放過我。(笑)
  
  在本次評論的最後,我分享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作為結尾。
  
  每當我自己在寫一篇故事時,我首先會問自己:「請問我認為這篇故事有趣嗎?」
  在我看來有趣的定義,並非指「好笑」,而是有「意料不到的巧思」,一篇故事能讓你對一件事情有新的看法、敲動你的心弦、勾起某個回憶甚或是讓你學習到新的知識。這些都叫做有趣。從上面我濃縮出來的內容,我覺得有趣嗎?——更重要的是,這篇故事存在的「動機(意義)」是什麼?
  
  一個寫手在創造一篇故事的時候,絕對不能忘記這一點。
 
  我不會為任何一位作者的作品「評分」,我只問:
  
  「那麼,你認為你的故事,有趣嗎?」
  


                                   
 
  p.s 前文如果要空格請用全形,雖然我想應該是nobody fucking care, but I'm really fucking care about that.(抱歉我沒動怒,只是很喜歡fucking care一詞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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