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的被單,深褐色的枕頭,陽光將薄紗窗簾的影雕刻在安靜的床緣。有一雙毛茸茸的黑色襪子與相同顏色的手套放在上頭,穿著它的,是有著白色身軀的牠——後腳穿著黑色短靴,前腳戴著黑色手套,除了胸前留著一小片黑色如蝴蝶結一般以外,鼻頭上甚至還有如單片眼鏡般的黑色斑點——牠正伸完懶腰,聽見房門外的腳步聲。
  
  有些斑駁的金色鎖頭緩緩一轉,跨進門框裡的那雙van's帆布鞋立刻被扔在玄關,從鞋子的束縛中解放的那一雙腳都還沒跨出一步,咖啡色的皮革後背包已經被摔在牠的身旁。牠緩緩轉過頭,看著牠的同居人。一身輕飄飄的碎花洋裝非常適合她的身高與身材。
  
  今天是馬尾,那有點像是逗貓棒。不,那不是逗貓棒,什麼邪魔歪道。一面想,牠開口:「幹什麼?」問句並非在責難同居人的邋遢或是差點把背包扔在牠身上,「今天不是悠閒的去咖啡廳寫作?」針對的是她滿臉的不悅。
  
  對不喜愛化妝的她來說,情緒與表情恐怕是最明顯的妝容。那頭黑色長髮從來沒染過,有著以女性來說有點太粗的眉毛,與有一點過頭的鼻子,眼睛清醒的時候看起來還可以,想睡覺時根本無法分辨,底下更是有著一個豐滿的唇——講好聽一點,是輪廓很深。
  
  她脫了起來,拖到肚臍露出來時發現窗簾還沒關,便叫牠拉上。
  
  溜下床,牠用戴著手套的手快速拉上窗簾。「所以?」把視線轉回正在拖衣服的同居人。我是紳士,這種畫面怎麼能不看?啊啊,那個腿,那個腰,那個遺憾的胸前。不過我是貓,所以誰也不會怪罪——「噗。」
  
  皮革後背包在牠臉上。
  
  「紳士。」
  「嗯?」幫同居人把背包放在老位子上,紳士這次決定從梳妝台的鏡子偷窺。
  「被誇獎,你會開心嗎?」
  「這什麼鳥問題?」啊,鳥,好想吃。「一般來說被誇獎都會高興吧?」啊,看我這帥氣的蝴蝶結。
  「下午,我寫的正開心的時候,有個長得頗帥的單身上班族坐在隔壁。」她把洋裝揉成一團,左手只是輔助,拋物線進放在浴室門口的籃子。「他好像發現我在寫東西,就跟我搭了話。」
  「嗯,很好啊,頗帥、單身又是上班族,不就妳的菜,噢。」這次家用的短褲被扔在牠臉上。
  「還來。」她伸手,紳士無奈的走過去把短褲交給她。紳士可不會亂丟東西。「然後,他就開始誇讚說會寫小說的人好厲害。」
  「頗常見的發展啊,妳也不是第一次碰到了吧?」由下而上,紳士眺望著同居人的屁股。嗯,九十分。
  「可是,他連我的小說內容是什麼都沒看過,就一直誇獎好看,你不覺得很失禮?」
  啊,這種思考方式啊。女人思考事情的觀點,大概跟完全不理會萬有引力的流浪行星一樣。「嗯……這麼說起來確實是有這種感覺。」總之不要反抗她,即使不見得完全認同。
  「對吧?」換上咖啡色的小可愛,加上深綠色短褲,這看起來像是植栽的套裝就是她呆在家裡的基本裝備。
  啊啊,不穿鞋子不戴手套什麼的實在是太失禮了。牠溜到浴室前,把她沒完全扔進去的洋裝完全推進洗衣籃。「不,妳該不會賞了他一拳吧?」
  「怎麼可能?我拳頭的額度全都用在你身上了。」她微微歪著頭,微笑。
  「……妳這違反動保法的傢伙。」
  「你是紳士,不是貓。」她指道。
  「那倒是。」紳士完全認同。
  「我還想去光顧那家店,所以我沒說什麼,但一直誇獎實在是壞了我的興致,所以我就說我要專心寫作,就沒在理他了。」
  就是這種個性才交不到男朋友吧?「唔噗。」這次是毛茸茸的脫鞋,平時都被隨便扔在房間的某個角落,今天正好掉在電腦桌底下嗎?失算。
  「總之,你不覺得誇獎這件事情有時候看起來很虛偽?」
  「啊,嗯,」牠親手為她穿上脫鞋。紳士的禮儀已經根深蒂固,就算被虐待也沒辦法抹滅。對漂亮的女性永遠要有禮.貌。「以妳說的狀況的確是有點虛偽。」
  「明明根本連一個字都沒看過,我真不曉得基於什麼基準誇獎。」她抱著胸,嘟著臉。「要是我寫的只是昨天痛打了一個男人差點上警局的故事這樣也叫寫作很厲害?未來的大作家咧!」
  「什麼?妳昨天又打了誰?啊,我的天啊。」紳士把臉埋進自己的手套,「噢,不,算了。但或許他只是想要找到理由搭訕妳,和你認識認識啊?」
  「那他的方法肯定錯了。」
  
  不用妳強調我也看得出來。
  
  「這也可能是妳自己自信不夠啊?畢竟就算寫作的人滿天下,也不是每個人身旁都會有個喜愛寫作的傢伙,對他們不曾嘗試的人來說,光是會把人生耗在寫字上就已經很『厲害』了不是?」
  「嗚。」肩膀一顫。這是她發現自己太激動,準備開始冷靜的前兆。「但我也真的不曉得自己寫的到底好不好,也所以,我才會覺得連看也沒看就收到鼓勵,很不舒服。鼓勵難道不是在給他人看到結果之後才能做的?」雙手托著下巴,她看著螢幕中自己的倒影。「如果什麼都還沒達成,就一直被誇獎鼓勵,不反而會迷失自己,讓自己失去衡量自己的那把尺?」
  
  不愧是寫作之人,這麼繞口。
  
  「妳說的我認為沒錯,但並非所有人的思考迴路都跟妳一樣。沉迷寫作的人與對寫作沒興趣的人的觀點肯定不同嘛,就算是喜歡看小說的人,思考方式也和妳不一樣啊。」雖然這傢伙是喜歡吃書又喜歡寫書。「有時候溝通的起點就是這一點點表面工夫,倒是妳,怎麼不反過來要他看?」
  「當然有,但這種十之八九都會說把檔案寄給他,之後再看。如果真的覺得我寫的不錯,那應該是要先看我的內容才對。」
  「不,人家是對妳有興趣啊,『妳』不也包含『妳的文字』?」
  「才不一樣咧,你會說你生下來的小孩也包含你自己?」
  「……」
  「抱歉,我太大聲了。」
  
  不,生氣的妳也頗迷人。「噗噢。」另一隻脫鞋。「幹什麼又——」
  
  「不,我只是感覺到有邪念,來自你的腦袋。」她冷眼一晃。
  
  「嘛,」紳士再次把脫鞋推回她的腳底。「很多人可能真的不具有『創作』的經驗,可能真的無法體會妳這種感觸,有時創作者會把自己的作品看的比自己還要重要。」
  「是隨時,不是有時。」
  「好,創作者隨時都會把自己的作品看的比自己重要。」紳士推推自己鼻頭上的眼鏡。「他們不了解創作者的這種心態,所以才會說出這種話來吧?但妳別忘了,她們也確實是因為妳『創作』的這個動作而對妳有了興趣啊,這不也是一種『魅力』?或許妳的文字也會和妳的人一樣有著相同的吸引力不是?」
  
  「喔?你什麼時候也變得這麼文學了,我的紳士。」說著她把牠捧到大腿上。啊,這個中間有大腿縫的完美大腿。 
  「畢竟我可是妳的同居人。」
  「是我的寵物。」
  「同居人。」
  「寵物。」
  「同居人。」
  
  五分鐘。
  
  「呼……不過你們這些創作者之間,類似的情形不也是一樣?」會不會創作似乎根本不影響對這件事情的價值觀。「所謂『文人相輕』,除非真的很喜歡對方的文字,否則也根本不會刻意去看吧,然後有的也是看過一兩篇之後,接著就懶得去看了。」
  「嗚……」
  說中了。
  「嘛,以結果來說,也只是證明搭訕妳的上班族並不是一個『閱讀者』,妳要強求他在看妳之前要看妳的文字,這機率微乎其微啊。在意這實在沒什麼意義不是?不看的永遠不會看,會有興趣的就是會有興趣,重點還是寫出有趣的故事來,然後早點成書不是?」
  「的確。」她聳肩,然後伸了懶腰:「好——那現在就再來寫個三千字!」
  「紅茶?」紳士跳下大腿。
  「溫的,一壺,音樂!」
  
  「my pleasure.」紳士微微鞠躬,跳上櫃子,拿出了洗好的杯子與茶葉。
  
  嘿,別問貓怎麼洗杯子,我是紳士。
  
  
  
  2014, Sep, 19 〈硬幣上的誇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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